潢川县交通运输局 安装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补遗书
发布日期 : 2019-05-24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潢川县交通运输局安装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
二、采购编号:潢公采【2019】002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2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上发布
四、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资料表-18.3 中:“投标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账成功后,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注: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和其他证件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核验之用。”
现修改为:
“投标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账成功后,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或从银行系统打印的银行转账回执,都视为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或银行转账回执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和其他证件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核验之用。”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