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8-01-18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项目,包含中央空调的更新、更换、维修及保养等内容。
2、预算价:31万元;
3、供货期:10日历天
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三、谈判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2月11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3月13日
谈判小组:段林杰、谢原文、陈国亮
评审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五、成交信息:
因此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六、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113511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街719号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