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就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3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一,气相色谱仪、热重分析仪、电化学综合系统、旋转蒸发仪、真空隔膜泵等教学专用仪器设备一批;包二,紫外分析仪、阻抗相位分析仪、超声波清洗器、数字式密度计等教学专用仪器设备一批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1月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整
评标委员会:魏永生、何娟、陈志超、曹键、赵洁
监督人员:张浩玉
评审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五、结果信息:
包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奥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810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壹仟元整)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b座第4层
质保期:产品质保3年
包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奥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12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贰仟元整)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b座第4层
质保期:产品质保3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大学
联系人:苇老师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联系地址:郑州市大学路54号 邮政编码:450000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