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包十四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081
二、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产品分包情况
包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包14 | 正置荧光显微镜 | 台 | 1 | 53 | 50 | 同意进口 |
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5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26日
评标人员:董玉芹、陈少渠、程慧灵、赵光升、张兰真
监督人员:郭毅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恒孚来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保证期 |
正置荧光显微镜 | leica/dm6b | 1台 | 495000.00 | 合同生效后60日内所有产品安装验收培训完毕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081036
联系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规定,按预算价的2%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10600元。
八、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商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