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 2018-07-11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项目
2.采购编号:潢竞采【2018】016号
3.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3.1工程概况: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
3.2采购内容:潢川县小潢河沿河两岸灯光设计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按国家、省及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
3.3设计周期:20日历天
3.4预算金额:58.29万元
3.5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3.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公告信息
谈判公告于2018年6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7月10日;
谈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冯卫、孙世平、罗燕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价:5809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零玖佰元整)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5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电 话:0376-6111688
地址:潢川县航空路北段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033726603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2栋21层
六、公告期
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