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阅览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 2018-02-11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阅览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阅览室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7-11-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价:24万元
3、采购内容: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阅览室建设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图书室及电子阅览室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4、项目地点:中牟县人民检察阅览室;
5、工期:1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鼓励环保、节能政策。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4.2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4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3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2016年度审计报告;3.企业近期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企业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6.在 “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和 “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 3 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市建委淮河西路39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市建委淮河西路39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113511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街719号
代理机构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