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7-11-8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需求: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
2.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50万元。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探头一年,主机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所供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4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供应商须具有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发售时间与地点: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牟县新圃街万胜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8.在 “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和 “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 3 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9.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0.采购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9.尊龙凯时手机版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569169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中东公路与狼东路交汇处东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680999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