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后勤服务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17-11-17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就其后勤服务项目流标的包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后勤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zb【2017】2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服务概况:
(1)一标段:负责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场站日常保洁、绿化、垃圾清运、水电设施维修等;
(2)三标段:负责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场站及港湾停放公交车辆全天看护或夜间看护;
2.2、项目标段划分:
(1)一标段: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场站综合服务:
包二:场点14个;包四:场点12个;包六:场点14个;
(2)三标段: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场站财产设施及车辆看护服务:
包二:看护场点13个;包三:看护场点18个;
(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三年;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项目地点:郑州市;
2.6、预算价:
一标段:包二1151436.00元/年,包四894264.00元/年,包六1057308.00元/年
三标段:包二1385110.00元/年,包三1295304.00元/年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熟悉物业服务管理的特点、规律,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对应的管理服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计划安排进行管理服务的人员中,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最低年龄不得低于25周岁;且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工作踏实,无参加邪教等违法组织,其家庭及直系亲属中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3、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应的资格;
3.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六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其中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对各标段的分包兼投不可超过2个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16 日至 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南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4)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5)投标人计划安排进行管理服务的人员中,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最低年龄不得低于25周岁;且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工作踏实,无参加邪教等违法组织,其家庭及直系亲属中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的承诺(加盖公章);(6)相关资格证书;(7)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08962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黄河东路
招标机构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南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 系 人:路老师
电话:0371-6899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