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生活垃圾埋填场补充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名称:潢川县生活垃圾埋填场补充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7】002号
3、项目概况:潢川县生活垃圾埋填场加高,修建排水排污,场区封闭等。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证明记录;拟派技术负责人员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二份(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投标人不得有造假、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企业自行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2017 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的提交: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建造师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业绩,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纪录告知函,承诺函。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 月28 日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部开标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7年2 月28 日14: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部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上发布。
八、尊龙凯时手机版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 0376-3113076
地 址:潢川县航空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地址:郑州市大学路54号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