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高级中学报告厅舞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16-11-25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县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其报告厅舞台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县高级中学报告厅舞台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8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报告厅舞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1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462835.0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者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年审合格;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 12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近三月缴纳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15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产品(led彩色电子屏、音箱、两通道功率放大器、灯光、幕布)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品牌型号(要授权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一家单位参与)。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高级中学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949158500
地址:新县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邮编:450000
联系地址:郑州市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开祥投资大厦南隔壁50米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