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 “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8-2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全过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2 采购预算:450000元;
2.3质量标准:合格;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8时00分至2018年11月23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诚信库申报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出售;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2018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磋商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夺
联系电话:15238686628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b座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 2 号楼 21 楼
邮政编码:450000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