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四期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 : 2016-09-29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其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四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101
二、项目简要说明: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数量1套;
预算金额: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年审合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须具有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制开发软件的能力,拥有所供软件系统完全知识产权,不接受第三方产品,不接受开发工作向第三方转包;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时间: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西浦发银行南隔壁20米二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一合的营业执照)、2015年度审计报告、近三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需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1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498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62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1-68998885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西浦发银行南隔壁20米二楼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