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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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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b-g2018057号禹州市火龙镇卫生院“所需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18-09-29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禹州市火龙镇卫生院“所需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g2018057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一套
  (五)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
  (六)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七)交付地点:禹州市火龙镇卫生院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包号产品,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图片)。 
   (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尊龙凯时手机版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禹州市火龙镇卫生院
  地 址:禹州市火龙镇火龙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校京               联系电话:13903741992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河湾新家园1号楼2单元
  联系人:吴婉瑜               联系电话:0374-3117225
                                   禹州市火龙镇卫生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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