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 : 2018-05-11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次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大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8-8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
2.1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选取10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市2018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2.2 承担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32大类产品,202个食品细类的抽检任务。
2.3 抽检范围覆盖郑州行政区所有区域,包括6县(市)、6区以及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以中心城区为主,约占70%。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4 大宗食品的检测一个周期约为20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内,不间断循环履行合同规定职责。
3、预算价:本项目年度总计2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具有国家或省级以上认证许可的检验资质,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验结果;具有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发售时间及地点: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 年5月1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1.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
(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
(3)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验结果;具有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 3 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验证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采购国内工程、货物和服务;是
8.2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是
8.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8.4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8.5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77157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与桐柏南路交汇处附近西南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8998885